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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8日電,當前,海南省交通運輸廳印發(fā)了《新燃料車子在交通運輸產(chǎn)業(yè)推廣利用的實行意見(征求意見稿)》(之下簡單稱呼《征求意見稿》)。未來,海南省將在公交產(chǎn)業(yè)鼎力推廣利用新燃料車子,并請求各市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嚴刻把好公交機動車新加和革新審核步驟,依照省政府請求,在2017至2020年新加和更換的公交車中新燃料公交車的比重區(qū)別達到60%、70%、80%、90%。
同一時間,海南還將加大在都市物流配送、郵政范疇新燃料車子推廣力度。郵政車、都市物流用車每年新加和更換機動車中新燃料車子的比重不低于50%。另外,海南還將踴躍拓展出租、租借和短途班線運用新燃料車子,扶持最重要的在都市和市縣較小區(qū)域范疇經(jīng)營的出租車子和租借車運用新燃料車子;勉勵往返路程在100千米內(nèi)的農(nóng)村短途班線運用新燃料車子。
海南還將勉勵公司推廣利用新燃料車子運營。都市公交車、出租車子運營權(quán)領先授予新燃料車子,并向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水平高的交通運輸公司傾斜或成立專門的新燃料車子運輸公司,對新燃料出租車子的運營權(quán)目標適當擴寬。
未來海南還將領先選推廣續(xù)駛路程長、可靠性高的新燃料車子;并加速充電根基設備建造,加大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支持政策,踴躍探尋新燃料車子推廣新形式,增強新燃料車子平安運營治理、組織協(xié)調(diào),強化督促審查和宣傳引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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