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都市治理委員會印發(fā)對于征求《2020年度北京市單位里面公用充電設備建造補貼資金申報指南)》和《2019-2020年度北京市電動車子社會公用充電設備運營考核獎勵實行細則》意見的通告。意見稿指明:2020年5月31日從前投運且未得到建造補貼的單位里面公用充電設備可享受補助,補助準則為7kW及之下充電補助0.4元/W,7kW以上充電補助0.5元/W。關于社會公用充電設備以充電設備的充電量為基準,聯(lián)合考核評價結果,賜予充電設備公司必定的財政資金獎勵,獎勵分為平常獎勵和年度獎勵,平常獎勵依照充電量獎勵準則為0.1元/千瓦時、上限為1500千瓦時/千瓦·年,年度獎勵準則依據(jù)充電站考核評價結果概況分為4個級別,最高獎勵106元/千瓦·年,上限20萬元/站·年。 政策原文如是: 對于征求《2020年度北京市單位里面公用充電設備建造補貼資金申報指南》和《2019-2020年度北京市電動車子社會公用充電設備運營考核獎勵實行細則》意見的通告 為落實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對于加速電動車子充電根基設備建造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15〕73號)、財政部等五部委《對于"十三五"新燃料車子充電根基設備獎勵政策及增強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的通告》(財建〔2016〕7號)、市政府辦公廳《對于進一步增強本市電動車子充電根基設備建造和治理的實行意見》(京政辦發(fā)〔2017〕36號)等文獻精神,加速推行本市充電設備建造運營治理事業(yè),保證電動車子使用者享受平安穩(wěn)固的充電效勞,推進電動車子推廣利用,進一步準確申報2020年度本市單位里面公用充電設備建造補貼和申報2019-2020年度社會公用充電設備運營考核獎勵的獎補準則、申報要求、申報過程等內(nèi)容。市都市治理委起草了《2020年度北京市單位里面公用充電設備建造補貼資金申報指南)》和《2019-2020年度北京市電動車子社會公用充電設備運營考核獎勵實行細則》。 現(xiàn)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意見征集時間: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9日 征集郵箱:jyqdc313@126.com 北京市都市治理委員會 2020年3月12日 附件1:2020年度北京市單位里面公用充電設備建造補貼資金申報指南 附件2:2019-2020年度北京市電動車子社會公用充電設備運營考核獎勵實行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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