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美國交通運輸部(USDOT)顯示,已提早批準在50個州、華盛頓特區(qū)和波多黎各自治邦建設電動車子充電站的計劃。未來5年將投入約50億美元建造50萬個電動車子充電站,將掩蓋約75000英里(120700千米)的快速道路。 USDOT還顯示,政府資助的電動車子充電站必需運用DC Fast Chargers充電器,至少要有4個充電口,可行同一時間給4輛車子充電,每個充電口必需達到或許超越150kW。州際快速道路上每隔50英里(80.5 千米)就要有個充電站,且必需位于快速道路1英里范疇內(nèi)。 昨年11月,美國國會曾批準了1萬億美元根基設備法案,此中包涵撥款近50億美元用于幫助各州在五年內(nèi)沿州際快速道路建造電動車子充電站。本月早些時刻,美國總統(tǒng)拜登宣告,批準了35個州提交的建造電動車子充電站計劃,并將在2022至2023財年提供9億美元的資助。 交通部長布蒂吉格顯示,該建造電動車子充電站計劃將使“在這種國度全部位置的美國人,不論是大都市仍是最偏遠地域,全能享受電動車子帶來的福利”。 之前,拜登已制訂了一種雄心勃勃的指標,到2030年,期望出售的全部新款汽車中至少有50%為電動或插電式混合能源車子,并新建50萬個電動車子充電站。 關于是否實現(xiàn)該計劃,加利福尼亞州、得克薩斯州、佛羅里達州顯示,其電網(wǎng)供電能力將可行扶持100萬個甚而更多的電動車子充電站。新墨西哥州、佛蒙特州則顯示,其供電能力將難以滿足建造許多電動車子充電站的要求,將可能須要革新電網(wǎng)相干設備。密西西比州、新澤西州顯示,建造充電站相干設施的短缺可能使達成日期“延后好幾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