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財政部、產(chǎn)業(yè)和消息化部、科技部、進行改革委,四部委發(fā)表了《對于改善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財政補助政策的通告》(財建〔2020〕86號)請求,2022年,新燃料車子補助準則在2021年根基上退坡30%。都市公交、公路客運、出租(含網(wǎng)約車)、環(huán)衛(wèi)、都市物流配送、郵政快遞、民航機場以及黨政機關公務范疇適合請求的機動車,補助準則在2021年根基上退坡20%。 新燃料乘用車(非公共范疇)補助方案: 詳細補助金額浮動概況如是: - 純電續(xù)航路程在 300-400 千米之中的純電動車型補助 9,100 元(2021 年為 13,000 元); - 純電續(xù)航路程大于或等于 400 千米的 純電動車型補助 12,600 元(2021 年為 18,000 元); - 插電式混合能源車型補助 4,800 元(2021 年為 6,800 元)。 也便是說2022 年新燃料車子置辦補助準則的純電續(xù)航路程要求不變,但補助金額在 2021 年根基上退坡 30%。 新燃料大巴車(非公共范疇)補助方案: 新燃料載貨汽車(非公共范疇)補助方案: 為維持新燃料車子資產(chǎn)良好進行勢頭,概括考量新燃料車子資產(chǎn)進行規(guī)劃、市場出售趨向以及公司安穩(wěn)過渡等要素,2022年新燃料車子置辦補助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終止,2022年12月31日以后上戶的機動車沒再賜予補助。同一時間,接著加大審查力度,做好從前年度推廣機動車的清理收尾事業(y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