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下午,奧運會、殘奧會時期北京市車輛減征養(yǎng)路費和車船運用稅的詳細方案正規(guī)推出。在7月1日到9月20日之中,依照《2008年北京奧運會殘奧會時期北京市交通保證方案》停駛、限好的持有北京號牌的車輛,都將享遭到減征三個月養(yǎng)路費和車船稅的優(yōu)惠政策。
據推薦,在奧運會、殘奧會時期享受減征三個月養(yǎng)路費政策的機動車有兩類,一類是按單雙號行進的全部社會車輛,第二類是被禁止行進的黃標車及其它車輛。享受減征三個月車船稅的機動車,必需是在2008年9月20日(含)此前在本市機動車治理部門處理備案手續(xù)并按劃定停駛的車輛。
適合劃定的停駛車輛減征的車船運用稅為:大型大巴車減征150元;中型大巴車減征135元;小型大巴車減征120元;微型大巴車減征75元;貨車、專項作業(yè)車、輪式專用機械車按自重每噸減征24元;三輪車子、低速載貨汽車按自重每噸減征15元;摩托車減征30元。
算上減征的120元車船稅和3個月養(yǎng)路費,5座之下小大巴車可享受450元優(yōu)惠。據測算,三個月的養(yǎng)路費和車船稅總共減征將近1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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