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在其官網上發(fā)表公告,重申從2011年3月1日起,嚴刻執(zhí)行《公路運輸機動車能源消耗量檢驗和監(jiān)督治理法子》。
該文獻稱:“自2011年3月1日起,《公路運輸機動車能源消耗量過渡期車型表》(之下簡單稱呼《過渡期車型表》)廢止,機動車能源消耗量達標車型核查事業(yè)將映入新階段。”“自2011年3月1日起,《過渡期車型表》廢止。全部新買車輛(含海外進口機動車)申辦商用資格的,運管機構要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車輛行進證》上備案的機動車型號,檢索部公告的《達標車型表》。對機動車型號未歸入《達標車型表》的機動車,終止機動車核查,不予處理商用手續(xù)。”
記者進一步向交通運輸部相關人士理解到,源于該法則從2010年7月最初到2011年3月,曾經留了充足的過渡期,因而,運管部門將從3月最初嚴刻執(zhí)行法則,沒再延遲。公司制造的車型,唯有映入達標車型公告,才能在出售給使用者后順利處理商用證。
記者從銷售商處理解到的消息是,源于車型申請映入達標公告的單臺費率大約是2萬元,因而好多公司并未達成全部車型的申報事業(yè),并一直持觀望態(tài)度。此刻有大批在售車型,其實不在達標車型表中。近日,一部分有強烈買車意向的使用者最初搶車和上戶,它們期望在3月1當前辦好商用證。而好多銷售商曾經不敢接納未映入《達標車型表》的車型定單。
記者經過交通運輸部推出的8批達標車型公告發(fā)覺,公司申報的達標車型可能遠遠低于日前在售車型。相對而言,福田、釋放、東風和江淮達標的車型顯著多于其它公司。陜汽、紅巖、北奔在達標車型公告中的車型數量則遠遠低于上述公司。至于華夏重汽和華菱愈是少的可憐。
假如從3月1日最初,運管部門真的手下不留情的話,那末華夏重汽、陜汽、紅巖、北奔、華菱將來會比福田、釋放、東風和江淮少了好多可售車型。自然,這點公司或許在踴躍申請下大批公告。但第9批目錄推出最快也要到3月下旬。3月正是銷車的旺季,這點公司將如何應對法則?是籌算讓使用者購車后,等公告下去再辦商用證,仍是等公告下去再賣車?不論怎么,對重卡公司而言,皆是一種痛苦的抉擇。
交通部商用機動車能源限值實行時間表
2008年4月,交通運輸部發(fā)表交通暢業(yè)強迫性準則JT 711 - 2008《商用大巴車能源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自2008年9月1日起實行。
2008年6月,交通運輸部網絡上推出了交通暢業(yè)強迫性準則JT 719 - 2008《商用載貨汽車能源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自2008年9 月1 日起實行。
為落實貫徹《中華國民共和國節(jié)約燃料法》,推行交通運輸范疇節(jié)能減排事業(yè),交通運輸部于2009年6月發(fā)表《公路運輸機動車能源消耗量檢驗和監(jiān)督治理法子》,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法子》劃定:總品質超越3500kg的公路旅客運輸機動車和貨物運輸機動車的能源消耗量理當區(qū)別滿足交通暢業(yè)準則《商用大巴車能源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1)和《商用載貨汽車能源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JT719)的請求。不適合能源消耗量限值準則的機動車不得用于公路運輸經營運動。
2009年11月23日,交通運輸部發(fā)表《對于申報導路運輸機動車車型消息的通告》,從2009年12月1日自2010年2月29日止,各機動車制造公司發(fā)展過渡期車型申報。
2010年4月,交通運輸部發(fā)文應允“過渡期車型”申報期限延伸至2010年5月31日。
2010年6月,公路運輸機動車能源消耗量達標車型表(第1批)公示;7月,交通運輸部正規(guī)推出公路運輸機動車能源消耗量達標車型表(第1批)。
2011月2月,交通運輸部推出第8批公路運輸機動車能源消耗量達標車型。
2011年2月23日,交通運輸部發(fā)表《對于進一步做好公路運輸機動車能源消耗量檢驗和監(jiān)督治理事業(yè)的通告》,重申從3月1日起,嚴刻執(zhí)行《公路運輸機動車能源消耗量檢驗和監(jiān)督治理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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