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車子資訊網(wǎng)新聞】最近陜西寶雞的高男士非常郁悶,本人送到4S店修理以后車上的零件居然被偷換,發(fā)現(xiàn)后討要說法,竟被告知“借用”“運氣不好”。
高男士買的是一臺寶馬523LI橋車,消費60萬元左右,高男士非常愛惜此車,兩年來無甚么車禍。幾年4月27日,他的喜歡車不慎被后車追尾,后保障杠裝的形狀改變了。
源于是對方全責,高男士到寶雞市陳倉區(qū)南環(huán)路與車站路交叉口的燕德寶馬4S店更換原廠后保障杠,進擊消費12600多元。車修好后,源于對方保障企業(yè)另有打款,是以一直就停放到該4S店內(nèi)。
后來4S店通告取車,但是在返回途中,啟動機故障燈一直報警,高男士趕忙打通該4S店手機,對方將車開回店內(nèi)審查。返修時,修理技師開啟引擎蓋后,高男士發(fā)覺:車啟動機上面別的位置皆是灰,唯獨進氣負擔傳感器處有手摸過的蹤跡,而配件也像是新?lián)Q的。高男士屢次詢問,修理技師承認,“洗車時發(fā)覺車怠速不固,是以未經(jīng)同意就更換了進氣負擔傳感器。”
這下子高男士不干了,向?qū)Ψ接懸f法,對方居然回應“咱們的技師本來就想借用你的配件,試一下別的機動車故障能否是這種配件的難題,咱們買一種配件可能得花三四千元,假如裝上去故障也不能排除,本錢就會很高。”
“把車放到4S店修理,隸屬委托代管舉止,是以修理時期,4S店便是保管人。”昨天,寶雞市公安局陳倉分局西虢派出所民警說,“這隸屬機動車修理時期顯露的民事糾紛,屬侵占舉止,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也可向法院說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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