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浪網溫州站信息,近日,在溫州城區(qū)的一名女乘客在與公交車駕駛員產生爭執(zhí)時,竟在機動車行進進程中上前扇了駕駛員一耳光,導致公交車失控連撞三輛車。昨日,記者從交通治安分局據悉,扇公交駕駛員耳光的女乘客因危害公共平安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昨年9月28日晚,市民張女子和丈夫劉男士帶著8個月大的兒子乘坐116路公交車準備出行購物。劉男士抱著兒童以前門上車,張女子提著嬰兒車從后門上。一站路過后,張女子發(fā)覺前面有空位,就往日坐了下去,并把嬰兒車放到身前過道。正是這種舉止成為導火索,讓駕馭員和乘客產生爭執(zhí)。
駕駛員吳師傅顯示,他感覺張女子攜帶的嬰兒車擺放到狹小的過道上會作用其它乘客,讓它們此后挪挪位子。以致于雙方產生了爭執(zhí)。不料,當汽車行經城區(qū)劃龍橋路,張女子忽然上前扇了駕駛員一種耳光。駕駛員可能下意識躲閃或忽然慌亂,讓得機動車失去操控,朝路旁撞往日,撞向停在路旁的私家車,導致三輛車受損。
次日,張女子的舉止涉嫌以其它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被刑拘,但因其尚處在哺乳期被取保候審。1月22日,鹿城法院作出判決,張女子因涉嫌以其它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2年。
記者理解到,公交車上駕駛員和乘客產生糾紛的例子其實不少。昨年城區(qū)公交司乘人士與乘客發(fā)生糾紛被打事故有五六十起,此中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3人。在這五六十起被打案件中,有10多起為駕駛員負最重要的責任。
市交運團體安保稽查部經理溫慧勇說,“司乘人士被打事故,多半為乘客酒后滋事,其余糾紛的原因則有乘客不文明乘車不聽勸阻、上下車起沖突,或許駕駛員本人駕車不規(guī)范等。”此外,為了能夠保證司乘人士的人身平安,它們計劃在公交車上安裝報警體系,萬一產生緊急事故,司乘人士可經過該體系向團體監(jiān)控中心反應概況,再由監(jiān)控中心報警或許作其它料理,及時介入,化解糾紛。
針對公交司乘人士被打事故頻發(fā)的景象,城南派出所所長李小平顯示,對行進進程中間的司乘人士發(fā)展推搡或許毆打,簡單對車上乘客或許路面機動車、行人形成壽命財產損耗,就算沒形成慘重后果,也可能會被斷定為危害公共平安,觸犯刑法。
對此,交運團體提示市民,公共交通涉及公共平安,不論對駕馭員有甚么意見,都應當經過撥打96035舉報投訴等正當門徑反應解決,決不應允對駕馭員采用辱罵,甚而毆打的伎倆作用公交平安,不然將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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