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國民政府辦公室對于印發(fā)金華城區(qū)新燃料車子推廣事業(yè)實行方案的通告
婺市區(qū)、金東區(qū)國民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
《金華城區(qū)新燃料車子推廣事業(yè)實行方案》曾經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審議經過,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行。
金華市國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0月8日
金華城區(qū)新燃料車子推廣事業(yè)實行方案
為進一步推行城區(qū)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試點,依據(jù)國務院《節(jié)能與新燃料車子資產進行規(guī)劃(2012-2020年)》和《浙江省國民政府對于加速節(jié)能與新燃料車子資產進行的實行意見》(浙政發(fā)〔2012〕90號),聯(lián)合前期試點實質,制定本實行方案。
一、推廣車型和補貼準則
構建《金華城區(qū)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車型目錄和補貼準則》(見附件,之下簡單稱呼“推廣利用目錄”)。本市公司制造的列入國度工信部《機動車制造公司及產物公告》、可在金華正規(guī)上戶的新燃料車子,經市政府批準,可行追加列入金華城區(qū)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車型目錄,并在劃定范疇內推廣。
二、補貼對象
在金華城區(qū)車子出售公司(獨立法人)購置推廣利用目錄車型的單位和私人。此中,單位為在城區(qū)注冊的法人,私人為金華城區(qū)常住戶口居民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新居民。
三、補貼政策
1.購置插電自充形式純電動車子(含電池體系)的,由車子出售公司按扣除補貼準則金額后的價值出售給使用者,買車補貼款一次性干脆撥付給車子出售公司。
2.購置換電形式純電動車子(不含電池體系)的,由車子出售公司按扣除補貼準則金額后的價值出售給使用者,買車補貼款(不含電池補貼款)一次性干脆撥付給車子出售公司;由電池運營商負責提供電池及充換電、維護調養(yǎng)等效勞,電池補貼款一次性干脆撥付給電池運營商。對運用鉛酸能源電池的汽車主人,由電池運營商提供1年或1萬千米(以先到者為限)的無償充換電效勞,按0.35元/千米賜予電池運營商補貼;對運用鋰能源電池的汽車主人,由電池運營商提供2年或2萬千米(以先到者為限)的無償充換電效勞,按0.5元/千米賜予電池運營商補貼。
3.購置電動公交車(包括插電自充形式、換電形式)的,買車補貼款一次性干脆撥付給公交企業(yè),同一時間享受公交車革新財政補貼政策,但補貼總額不超越車價的50%。電動公交車暫不享受運轉補貼。
4.本方案執(zhí)行之日從前購置的列入新燃料車子推廣計劃的純電動車子,未享受補貼或補貼準則低于本方案劃定準則的,按本方案劃定準則予以補貼。
5.補貼經費從咱市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試點財政專項資金中列支,?顚S,用完為止。
四、補貼下發(fā)
1.鉛酸電池、鋰電池純電動車子按裸車(不含電池)全價開具車輛出售發(fā)票,電池單獨開具發(fā)票,公交車按扣除財政補貼后的價值開具車輛出售發(fā)票。
2.買車補貼款(不含電池補貼款)由機動車出售單位(4S店)按月同一申報,電池補貼款由電池運營商按月同一申報,無償充換電補貼款由電池運營商按半年同一申報,經市經信委初審后,報市財政局審查確定,區(qū)別撥付給機動車出售單位、電池運營商。買車單位和私人須填寫《購置新燃料車子財政補貼資金申請表》,并提供買車發(fā)票、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居民身份證(外來人士還需提供居住證),機動車行進證及其它須要提供資料的復制印刷件(一式二份)。
五、相關劃定
1.私人購置新燃料車子的,每人只能享受1次買車補貼;單位購置新燃料車子的,不得將產權設計在私人名下。享受財政補貼機動車自買車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戶。
2.各級行政工作單位、公共效勞機構、國家所有公司的通常公務用車、商務用車、特定營業(yè)用車和固定地域內執(zhí)勤執(zhí)法用車,要領先收購、運用當?shù)刂圃斓男氯剂宪囎印?
3.各新燃料車子制造公司要做好新燃料車子的制造、出售、產物維護和售后效勞事業(yè),并向使用者提供質保承諾;電池商用商要做好充換電和電池維護、回收、機動搶修等效勞。
4.依據(jù)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概況,市政府將視情對本方案發(fā)展調度。
六、組織保證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秘書長任副組長,市委能人辦、市發(fā)改委、市經信委、市教導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guī)劃局、市人工社保局、市國資委、金華經濟技藝開發(fā)區(qū)管委會和金華電業(yè)局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金華城區(qū)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事業(y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負責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的平常事業(yè)。各相關部門要依據(jù)各自的職能,踴躍做好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試點各項事業(yè)。
七、其它事項
本方案自發(fā)表之日起施行!督鹑A市國民政府辦公室對于城區(qū)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的政策意見(試行)》(金政辦發(fā)〔2011〕75號)和《金華市國民政府辦公室對于印發(fā)城區(qū)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實行方案的通告》(金政辦發(fā)〔2011〕98號)同一時間廢止。
附件:金華城區(qū)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車型目錄和補貼準則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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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公司
|
車型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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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價值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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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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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金額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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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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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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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電自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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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迪車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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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5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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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含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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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酸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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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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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泰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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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00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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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含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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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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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008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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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含電池)
|
鋰電池
|
8
|
V10EV
|
15.8(含電池)
|
鋰電池
|
8
|
青年團體
|
JNP6122BEVC
|
200(含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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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款超等
電容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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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JNP6120BE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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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6(含電池)
|
鋰電池
|
50
|
換電形式
|
康迪車業(yè)
|
KD5010
|
4.3(不含電池)
|
鉛酸電池
|
2.8
|
眾泰團體
|
M300EV1
|
16.8(不含電池)
|
鋰電池
|
2
|
6
|
青年團體
|
JNP6120BEV
|
128.7(不含電池)
|
鋰電池
|
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