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發(fā)表《對于南昌市都市物流公司購置新燃料車子的通知》。南昌市2014-2015年推廣新燃料物流車總數(shù)量為80輛,對純電動專用車按能源電池容量補助,每1千瓦時補助準則為1400元(不包括鉛酸能源電池)。
原文如是:
對于南昌市都市物流公司購置新燃料車子的通知
洪商務發(fā)[2015] 68 號
依據(jù)《南昌市2014-2015年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事業(yè)實行方案》,為做好咱市都市物流范疇購置和租借運用新燃料車子事業(yè),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是:
一、推廣范疇和數(shù)量
1、推廣范疇:都市物流公司購置用于展開都市一同配送
2、推廣數(shù)量:2014-2015年推廣總數(shù)量為80輛。
二、補貼對象及準則
1、補貼對象:市級財政補貼對象是客戶,客戶依照出售價值扣減國度、省級和市級補貼后支付。市財政補貼資金撥付對象為車子制造公司或委托出售單位(不向南昌市以外埠區(qū)撥付資金)。
2、買車補貼準則:對純電動專用車按能源電池容量補貼,能源電池容量每1千瓦時補貼準則為1400元(不包括鉛酸能源電池)。
三、補貼要求
1、車子制造公司及產(chǎn)物應適合國度和《江西省都市群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治理法子》劃定的相關要求。
2、所置辦機動車用于南昌市都市一同配送,經(jīng)市商務局批準、登記,歸入南昌市都市物流范疇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計劃。
3、對新燃料車子能源電池、電機、電控等要害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10萬千米(以先到者為準)質保期限。
四、補貼程序
1、車子制造公司或委托出售單位在機動車出售前需提供如是資料,到市商務局登記:
(1)公司法人業(yè)務牌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出售受權書
(2)工信部產(chǎn)物公告和介紹車型目錄聲明資料
(3)車子全車產(chǎn)物定型試驗匯報
(4)2015年南昌市都市物流新燃料純電動廂式運輸車推廣利用計劃登記表
2、登記的車子制造公司或委托出售單位在機動車出售后,于5個事業(yè)日內,到市商務局處理備案手續(xù),每季度完畢前5個事業(yè)日內提交本季度補貼申請及相干申報資料(一式四份):
(1)補貼申請匯報、補貼申請表;
(2)出售協(xié)議、發(fā)票、行進證、質保合同、新燃料車子數(shù)據(jù)采集合同;
(3)車子制造公司及產(chǎn)物公告及介紹目錄文獻、全車檢測匯報;
(4)車子制造公司或委托出售單位工商業(yè)務牌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5)南昌市都市物流范疇新燃料車子推廣備案表。
3、市商務局將按機動車在南昌市車管所上戶時間順序對出售的新燃料車子發(fā)展檢查,對適合要求的新燃料車子補貼申請上報市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事業(yè)領導小組審核。
五、備案聯(lián)系形式
登記及備案單位:南昌市商務局暢通業(yè)進行處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市政府行政大樓7017號
聯(lián)系人:高 揚、章志偉
電 話:0791-83884222
附件:
1、南昌市都市物流范疇新燃料車子推廣利用計劃登記表
2、南昌市都市物流范疇新燃料車子推廣備案表
附件下載:附件.doc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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