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交通運輸委發(fā)表的“對于2017—2020年度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推廣利用事業(yè)相關事項的通告”準確,經過獎勵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的形式,進一步加大純電動轎車在深圳市巡游出租車子產業(yè)的推廣力度,至2020年周全實現(xiàn)咱市巡游出租車子純電動化。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對于2017—2020年度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推廣利用事業(yè)相關事項的通告
各相關單位:
為加速推廣運用純電動出租車子,依據《深圳市國民政府對于深化改革推行出租車子產業(yè)健康進行的實行意見》(深府〔2016〕104號)和《深圳市國民政府對于印發(fā)大度環(huán)境品質提高計劃(2017—2020年)的通告》(深府〔2017〕1號)的請求,現(xiàn)將咱市2017年至2020年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推廣利用事業(yè)相關事項通告如是:
一、事業(yè)準則及指標
堅持“政府引導、公司自助”的準則,經過獎勵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的形式,進一步加大純電動轎車在咱市巡游出租車子產業(yè)的推廣力度,至2020年周全實現(xiàn)咱市巡游出租車子純電動化。
二、獎勵政策
2017年的獎勵政策保持與往年獎勵政策不變,2018年起一年年退坡,詳細如是:
(一)到期革新獎勵。
1.2020年12月31當前,機動車商用年限已到革新期限的紅色汽油出租車子、經營權期限為5年以上(含5年)的綠色汽油出租車子,經營公司將汽油出租車子革新為純電動出租車子的,經營權性質和經營權期限維持不變,市交通主管部門賜予經營公司申請革新的汽油出租車子機動車數(shù)10%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獎勵(小數(shù)點后按4舍5入計算,下同)。
2.2020年12月31當前,經營權期限不足5年的綠色汽油出租車子到期革新為純電動出租車子的,先將經營權折算為5年,即純電動出租車子經營權=∑(申請革新機動車對應的經營權剩余年限×申請革新的綠色汽油出租車子機動車數(shù))/ 5,再依據折算后的經營權數(shù)量配置同等數(shù)量的純電動出租車子,市交通主管部門再賜予經營者申請革新的汽油出租車子機動車數(shù)10%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獎勵。
(二)新加投放獎勵。
2020年12月31當前,尚未投放的公交資源置換的存在數(shù)量綠色汽油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經營者投放機動車時,理當采用適合本通告劃定要求的純電動車型,經營權性質及期限維持不變,可投放機動車數(shù)依照經營權目標數(shù)1∶1比重計算,同一時間賜予投放機動車數(shù)10%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獎勵。
(三)提早革新獎勵。
2019年12月31當前,機動車商用年限未至革新期限的紅色汽油出租車子、經營權期限為5年以上(含5年)的綠色汽油出租車子,經營公司將汽油出租車子提早革新為純電動出租車子的,經營權的性質、數(shù)量和期限維持不變,配置與申請革新的汽油出租車子同等數(shù)量的純電動出租車子。經營權期限不足5年的綠色汽油出租車子提早革新為純電動出租車子的,先按本通告前述方法將經營權折算為5年,再依據折算后的經營權數(shù)量配置同等數(shù)量的純電動出租車子。
市交通主管部門依據汽油出租車子提早革新的年限賜予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獎勵:區(qū)別提早1年、2年、3年、4年革新為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的,以申請革新的汽油出租車子機動車數(shù)為計算基數(shù),區(qū)別賜予經營者15%、20%、25%、30%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作為提早革新獎勵,2020年1月1日起撤消本項獎勵政策。
(四)范圍革新獎勵。
紅色汽油出租車子、綠色汽油出租車子革新(含到期革新和提早革新)為純電動出租車子的,執(zhí)行本通告劃定的到期革新獎勵和提早革新獎勵政策。
如2018年12月31當前,經營公司經營治理的汽油出租車子(紅色、綠色汽油出租車子可合并計算)一次性革新投放成純電動出租車子且范圍區(qū)別達到300—499輛、500—999輛、1000—1499輛、1500輛以上的,市交通主管部門以申請革新的汽油出租車子機動車數(shù)為計算基數(shù),再區(qū)別賜予經營者5%、8%、10%、15%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范圍革新獎勵。2019年1月1日起沒再執(zhí)行本項獎勵政策。
(五)悉數(shù)革新獎勵。
2018年12月31當前,巡游出租車子經營公司將本公司所屬將汽油出租車子悉數(shù)革新為純電動出租車子的,除執(zhí)行本通告劃定的到期革新獎勵、新加投放獎勵、提早革新獎勵、范圍革新獎勵政策外,市交通主管部門再賜予悉數(shù)革新獎勵,此中:
1.2017年12月31當前,經營公司將悉數(shù)汽油出租車子革新為純電動出租車子的,市交通主管部門賜予已達成相應類型(紅色出租車或許綠色出租車)純電動出租車子悉數(shù)革新數(shù)量(自2015年以來累計計算)15%的純電動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獎勵;尚未投放的公交資源置換的存在數(shù)量綠色汽油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悉數(shù)干脆投放為純電動出租車子的,市交通主管部門賜予已達成投放純電動綠色出租車子數(shù)量(自2015年以來累計計算)15%的純電動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獎勵。
2.經營公司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時期達成汽油出租車子悉數(shù)革新的,市交通主管部門賜予已達成相應類型(紅色出租車或許綠色出租車)純電動出租車子悉數(shù)革新數(shù)量(自2015年以來累計計算)10%的純電動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獎勵;尚未投放的公交資源置換的存在數(shù)量綠色汽油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悉數(shù)干脆投放為純電動出租車子的,市交通主管部門賜予已達成投放純電動綠色出租車子數(shù)量(自2015年以來累計計算)10%的純電動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獎勵。
3.經營公司可將悉數(shù)紅色汽油出租車子或許悉數(shù)綠色汽油出租車子區(qū)別發(fā)展悉數(shù)革新,悉數(shù)革新獎勵目標區(qū)別依照前述達成年度劃定的比重計算。
4.以2008年拍賣取得的12年期出租車商用執(zhí)照投放的紅色汽油出租車子,相干經營公司于2017年11月30當前申請將所屬紅色汽油出租車子悉數(shù)革新為純電動出租車子,并于2017年12月31日達成純電動出租車機動車置辦及備案上戶相干事業(yè)的,執(zhí)行本通告劃定的獎勵政策,出租車商用執(zhí)照的原經營期限不變,商用執(zhí)照期限屆滿后,由市交通主管部門收回原出租車商用執(zhí)照。對運營年限不足5年的機動車,如在收回商用執(zhí)照時相干經營公司2017至2019年度經營效勞量化考評結果均為及格的,運營年限不足5年的機動車,經公司申請,市交通主管部門可授予新的純電動出租車子經營權,所授予新的經營權有用期不超越5年(即:授予新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有用期=5-相應機動車已運營的年限)。
5.2019年1月1日起沒再執(zhí)行本項悉數(shù)革新獎勵政策。
(六)效勞品質獎勵。
2018年1月1日起,每年度新加500個純電動出租車子經營權目標,對平安、維穩(wěn)、效勞品質及純電動出租車子推廣等事業(yè)考評中在產業(yè)內居前五位的經營公司予以獎勵,詳細獎勵細則另行制訂。
三、其它事項
(一)經過機動車革新、新加投放或許經營權目標獎勵投放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可行在全市范疇內運營。
(二)獎勵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免收有償運用費,期限為5年,自機動車批準投放運營之日起計算,經營公司不得對該經營權發(fā)展讓與或許設定擔保,還不得應用該經營權發(fā)展投融資。獎勵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期限屆滿時,如原汽油出租車子革新的純電動出租車子經營期限屆滿時,經營公司仍將運營機動車革新為純電動出租車子的,且5年運營期內歷年經營效勞量化考評結果均為及格的,該獎勵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權經營年限可行再延伸一次,延伸期限為5年。如革新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經營年限曾經延伸過一次的,沒再予以延伸,期限屆滿后即收回經營權。
(三)經過機動車革新、新加投放或許經營權獎勵投放的純電動巡游出租車子機動車理當適合本通告所附《深圳市純電動出租轎車機動車商用技藝要求(2017年修訂版)》劃定的要求。
(四)本通告所稱經營權期限,系指經營公司申請機動車革新年度至經營權到期年度的剩余年限。
(五)本通告所稱出租車子經營公司,系指公司獨立法人機構。
(六)本通告自發(fā)表之日起實行,《深圳市新燃料出租車推廣利用政策實行細則》(深交規(guī)〔2015〕3號)、《對于做好純電動出租車子推廣利用事業(yè)相關事項的通告》(深交字〔2016〕661號)的劃定與本通告不絕對的,執(zhí)行本通告劃定。
附件:深圳市純電動出租車子機動車商用技藝要求(2017年修訂)
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深圳市純電動出租車子機動車商用技藝要求(2017年修訂)
技藝目標參數(shù)與根本配置 | 外形大小 |
長×寬×高(毫米) | ≥4520*≥1700*≥1400 |
軸距(毫米) | ≥2800 |
行李箱容積(L) | ≥400 |
電池功能參數(shù) |
續(xù)航路程(km) | ≥350(概括工況) |
平安技藝要求 | 參照國度《電動大巴車平安技藝要求》準則并提交技藝檢驗及格匯報 |
根本配置 |
(一)ABS防抱死體系; |
(二)正副駕馭座平安氣囊; |
(三)首尾平安帶; |
(四)真皮椅子; |
(五)電動起落車窗; |
技藝目標參數(shù)與根本配置 | 根本配置 |
(六)遙控、中央控制系統(tǒng)門鎖; |
(七)鋁合金輪輞; |
(八)車門未關警示體系; |
(九)孩童平安門鎖; |
(十)顏色和圖案適合主管部門相干劃定; |
(十一)同一時間實現(xiàn)直流、交流迅速充電; |
(十二)機動車CAN總線須干脆接連車載智能末端。 |
其它技藝與配置請求不低于交通部《出租車子運營技藝要求》準則。 |
商用效勞設備和設施技藝請求 | (一)車載智能末端 | 離廠必配,計程計時功效適合主管部門相干劃定,速度誤差不超越±1% |
(二)多功效消息顯現(xiàn)屏 | 離廠必配 |
(三)出租車票據打印設施 | 離廠必配 |
(四)商用狀況標記燈 | 離廠必配 |
(五)后面一排效勞評價器 | 離廠必配 |
(六)攝像頭 | 離廠必配 |
(七)電子支付末端 | 離廠必配 |
(八)孩童平安門鎖 | 離廠必配 |
(九)頂燈 | 投入商用必配 |
(十)乘客座位負擔傳感裝置 | 離廠必配 |
技藝準則適合《深圳市出租車子效勞治理消息體系試點工程運營專用設施配置指引》請求 |